
做生意最怕什么?货送出去了,款拿不回来。
最近,我们所代理了这样一起案件。过程挺曲折,结果却大快人心。今天,我们把它拆成几步讲清楚,不整法言法语,就讲人情道理。各位老板看完,保证对自己公司“注册资本”那点事,能看个门儿清。
1. 欠款追不回,公司成了空壳
故事要从一笔货款说起。
天宇公司(化名)从我们委托人手里买了材料,一直拖着不给钱。委托人没办法,告到法院。双方倒是达成了调解,约好分期付款。结果呢?天宇公司再次爽约。
申请强制执行后,法院一查:这家公司名下根本没什么值钱的家当,执行程序只好“终本”。换句话说,这笔债眼看就要打水漂了。
2. 换个思路:找股东要
就这么认栽吗?当然不。
我们所律师调出天宇公司的工商档案,发现了一个关键问题:公司注册资本500万,但几个股东实际上只缴了30万。剩下的470万,全叫“认缴”,约定好多年以后才到位。
于是,我们代理委托人提起了新诉讼——要求没缴足钱的股东,在欠缴范围内替公司还这笔债。
这个道理不难懂:公司是你开的,你说只投了这么点钱。那公司欠别人的如果还不上,你是不是该把没缴的钱补上?
3. 股东喊冤:我买的上千万设备,不算出资吗?
这时候,大戏来了。
股东魏某(化名)跳出来说:“我早就出资到位了!”
他认缴了140万,实缴只有8.4万。他声称,前些年他个人花巨资买了机器设备,一直放在公司用,这些设备应该算他“实物出资”。既然设备价值远超未出资金额,他就不用再掏一分钱。
乍一听,好像有点道理?我花了这么多钱给公司,怎么就不算呢?
4. 法院三连击,直接怼回去
这个案子上诉到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,我们胜诉了。法官的裁判逻辑特别清楚,就盯住三个关键问题:
第一问:你当初承诺给钱还是给设备?
法官翻开公司章程、股东会决议、工商登记、企业年报——所有文件都写明:魏某的出资方式是“货币”。
这就等于他向所有人做了承诺:“我会拿140万现金进来。”现在突然改成用设备抵,也不是不行——但前提是,你得召开股东会,大家通过决议,修改章程,再去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公示。魏某什么都没做,单方面说“我抵了”,不能算数。
一句话:你答应给钱,就不能硬塞一堆旧设备说两清。
第二问:就算是给设备,手续办了吗?
法律对“用设备出资”有两条硬杠杠:第一,找有资质的评估公司给设备定价,不能自己说值多少就多少;第二,把设备产权正式转到公司名下,就像卖房得过户。
这个案子里呢?魏某既拿不出评估报告,也没办产权转移手续。他转账给其他人的银行流水,只能说明有经济往来,跟“以个人名义出资买设备”是两码事。他买的东西哪怕放在公司用,也只能算他借给公司的,或者公司自己的资产,绝不等同于他作为股东的出资。
第三问:公司都还不起了,出资期限能提前吗?
魏某还说,就算没缴足,认缴期限还没到,你现在找我要是不是太急了?
确实,正常情况下股东可以等到约定时间再缴。但有个例外:公司已经资不抵债、执行不到任何财产,基本符合破产条件了,如果还不申请破产,债权人就有权要求股东的出资“加速到期”。
本案恰好符合。天宇公司被强制执行后,一分钱都没执行回来,法院已裁定“终本”。所以魏某的出资期限视为提前到期,他必须现在补上。
5. 给所有老板的几句大实话
这个案子胜诉了,我们帮委托人拿回了该得的。但复盘下来,它给所有开公司的人提了三个醒:
① 约定是现金,就不能拿东西抵工商登记对外有公示效力,你承诺出资方式是什么,就必须是什么。想用设备、房产出资?可以,一早就写进章程。
② 非货币出资,手续缺一不可评估作价、权属转移、工商备案——三个环节一个不能少。缺了,就等于没出。
③ 认缴不是不缴,是“迟早要缴”很多老板觉得认缴就是随便填个数,先欠着。一旦公司对外负债还不起,债主可以加速你的出资义务。这笔账,迟早要还。
案子讲完了。
天宇公司的股东输了,因为他以为“反正我买了设备放公司,就相当于出资了”。可法律看的是白纸黑字,看的是程序到位。
这就是我们想通过这个案子告诉大家的:注册资本的游戏规则,从来都比你以为的更严肃。
湖南首执律师事务所,专注商事争议解决与债权执行。您的账,我们来帮您要回来。该案经办人廖海军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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